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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01 发布人: 浏览次数: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委托单位名称: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章)

评价机构名称:华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章)

报告编号:

项目评价起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

评价报告出具时间:2023年11月3日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二)部门预算批复及资金安排情况

(三)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四)组织管理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二)绩效评价原则及指标体系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三)产出情况分析

(四)效益情况分析

五、 取得成效

(一)科技项目和平台申报成效显著

(二)科技创新成果取得新进展

(三)林草科技成果示范作用显著

六、存在问题

(一)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较大

(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引领不强

(三)科研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加强

七、建议

(一)加强结余结转资金规范管理

(二)强化目标引领,完善典型示范机制,扎实推进项目高质量开展

(三)强化科研项目管理,推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八、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要求,为高效、科学、规范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华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省林草局)委托,于2023年9月至10月对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以下简称省林科院)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行业背景

云南是全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省份,也是一个典型的山区省份,山地和高原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4%,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至关重要。省林科院作为林草科研机构,不仅要维护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定位要求,更要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科技主力军作用,全面提升全省林草科技支撑能力和服务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要求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赛罕坝林场时也提出要加强林业和草原科技。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 2035 年,实现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突破,实现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的远景目标。这些科技创新的论断、战略要求,奠定了云南省林草科技创新发展的总基调。

省林草局“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开展重点领域科研,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遴选储备、推广实施一批实用管用的生态保护修复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林草科技创新专项行动,加强林木抗性育种、生态退化与修复、外来入侵物种防治、自然保护地监测、林木基因活性成分代谢、林下种植与生态关系、资源培育与高效开发利用、应对气候变化与“碳中和”、科学绿化与生态宜居等重点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完善现有实验室运行管理。增强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能力,扩大检测范围,实现检测指标全覆盖,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加大示范力度,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基层技术人员的运用操作能力。

省林科院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和主管部门的要求,紧扣支撑生态建建设、引领产业升级、服务社会民生三大主题,积极融入并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支撑林业草原事业发展,涵盖林木良种选育、森林培育、木本油料、竹藤、观赏苗木、林下经济、林产品加工、生物多样性、生态恢复和重建、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多学科齐头并进的科技支撑格局。

 2.部门职能职责

省林科院主要负责林业和草原重大关键性科学技术问题调查、研究;承担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宣传、培训和科技中介服务,加速林业和草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承担重大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课题研究;负责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科技合作、林业科技咨询等工作。

3.部门职能归类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云编办〔2018〕218号)文件上规定的4项职能以及部门主要工作内容,将其职能划分为4大类:重大科研调查研究、科技创新研究、科技宣传培训、学术交流与合作。细分重大关键性科学技术问题调查、科学技术宣传、科学技术课题研究、国内外学术交流等10项职责。具体职能归类如表1所示。

表 1:省林科院具体职能归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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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组织架构

省林科院内设9个管理处室和10个科研机构,9个管理处室分别为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事处、计财处、科研管理处、科技成果转化处、行政处、老干处、保卫处。10个科研机构分别为:重点实验室、林业研究所、经济林木研究所、森林保护研究所、林产工业研究所、科技信息研究所、昆明树木园、热带林业研究所(景洪市)、漾濞核桃研究院(漾濞县)、油茶研究所(广南县)。

(2)人员情况

2022年省林科院事业编制291名,截止2022年末在职职工262人,其中副厅级1名,正处级3名,副处级16名,正科级领导干部26名,专业技术人员214人(正高级职称42人、副高级职称54人、中级职称89人、初职23人、见习期6人)。

5.部门中长期规划

“十四五”时期,省林科院围绕生态安全、美丽中国、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和云南“三个定位”的新要求新使命,结合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的发展需求,结合省林草局“十四五”规划的有关要求,以改革创新为抓手,调动科研人员科研积极性,探索科学高效管理方式。通过对标林草科技创新未来发展趋势,着力攻克一批制约林草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技术,支撑云南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全面总结分析国家林业科技领域政策要求、省委省政府的区域发展战略、省林科院职能职责及“十四五”规划等内容,将省林科院中长期规划归纳为4个方面:

(1)开展重点领域的科研调查研究。对标林草科技创新未来发展趋势,紧紧抓住林草关键领域,围绕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两王国一花园”、碳中和、乡村振兴、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种质资源创制、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保护地体系建设、物种保护,以及打造世界一流“绿色三张牌”等方面的科技需求,强化基础和应用研究,加强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注重技术的集成和引领示范,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破解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取得一批支撑云南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成果,推广一批接地气、有特色的实用技术。

(2)加强科技交流和成果推广应用。建立业务所室(单位)与成果转化和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之间的对接机制,业务所室(单位)之间的学科联动、内部会商和协作机制。深度推进与州市县林草局和基层林科所(院)的纵向合作,建立带动基层林科所(院)共同发展的林草研究联席体系。加强与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分类横向合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人才共享、成果互惠的联动机制。积极推动与地方政府的院地合作,发挥科技服务地方优势。

(3)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建立重要研究领域、重大研究项目、新技术等高层次人才项目合作机制,开展青年学术交流,加大对青年人才成长的扶持力度,构建青年人才快速成长通道。加强与有关国家科研机构,亚太森林组织、UNDP等组织的合作,提升青年学者对外合作交流水平。积极争取科技、商务部门支持,开展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林草科技人才培训、科学研究合作、技术输出,探索建立海外合作基地、科技创新中心等。

(4)建立健全科研体系。将改革创新贯穿于科研全过程,建立与科研发展相得益彰的制度体系,优先健全完善岗位聘用、绩效考核、薪酬分配、成果转化等制度体系,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依法依规实现职工福利与研究数量和质量同步增长。

6.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结合归纳总结的部门“十四五”规划和资金支出结构,梳理出省林科院2022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为:

(1)纵深推进重点领域的科研调查研究,强化创新引领,提升林草科技支撑。一是结合COP15第二阶段会议的召开和国家植物博物馆建设,完善树木园内部建设,提升林草科技对外展示水平,树立云南林草面向国内国际宣传形象。二是组织好各类科研项目实施,积极主动融入“云南三个定位”“五个着力”“两王国一花园”“绿色食品牌”、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安全等工作,强化新技术利用、发明。三是结合全院或重点实验室重点项目关键技术攻关需求,建立开放基金项目成效公开机制,设置、优选、公布项目,提升重点实验室影响力。四是开展保护遗传学和分子辅助育种、植物生长关键生态因子调控技术和植物活性成分分离与鉴定等研究,促进云南重要特色树种优良种质创新和珍稀濒危树种高效培育技术研发,并通过有效成分的发掘,为产品开发和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五是提高科研产出,积极组织申报各类项目,争取立项10项以上;组织成果鉴定和申报成果奖励1-2项;发表论文(含论著)20篇(部)以上;完成各类知识产权(含专利、标准等)10项(件)以上。

(2)强化成果转化,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完成建立省林科院成果转化库,并公开公布可转化成果不低于10项,完成成果转化不低于5项。主要为:一是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持续开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和乡村振兴为主的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示范。二是进一步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基地,木本油料、用材树种、森林蔬菜、乡土树种等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种质资源保护、松毛虫病毒实验室和杀虫剂中试车间等科研设施建设。四是对五年的“先行先试”项目开展全面验收,加强珍稀濒危植物保护研究等。

(3)探索发布研究平台功能发挥成效。一是围绕国家战略和全省林草事业发展需要,系统推进林草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打造高水平创新平台,进一步夯实林草科技创新基础。二是组织对各重点实验室、野外观测台站、工程中心、检验检测中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启动建设、松材线虫防控等现有研究平台在年内具体发挥作用,包括平台研究成果、平台对内和对外合作取得的成果、平台仪器共享、平台社会服务成效等具体情况。

(4)抓实重点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实施质量管理。一是进一步优化统筹生态定位站工作,明确各个台站的责任人员;召开生态站年度工作会及学术交流会1-2次;编制生态监测年报;建立碳汇研究合作机制并开展研究。加强在研重大(重点)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建立全过程监督、评价体系;加强科研项目信息化管理,建设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二期),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学科、团队任务,规范科技特派团(员)、三区人才项目申报、管理及考核。

(5)强化内生动力,打造人才队伍高地。一是进一步建立及完善适于林草科技事业发展的科研激励机制和人才引进机制。二是扩展林草科技人才队伍规模,提升人才科研创新水平,加强学科建设和在研项目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团队建设,积极组织好各类项目的申报,推荐申报省创新团队1个。三是建立青年科技人员交流机制,组织开展3-4次学术交流,提高交流数量和质量;做好学委会到期改选工作,发挥好创新智库作用;贯彻落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精神,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改革科研助理招聘机制,提高科研助理能力水平。四是加大科技培训和科普宣传力度。

(6)深入开展国内和国际合作交流,推进科研工作。一是加强与国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深入推进与地州的科技合作,实施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亚太森林组织资助项目等国际合作项目。二是总结好APFNet、UNDP项目成效,并加强宣传;组织争取科技厅、商务厅等部门2-3项国际合作项目。

(二)部门预算批复及资金安排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和整体收支

(1)部门年初预算批复

省林草局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批复所属预算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云林规财〔2022〕2号)对省林科院预算进行批复,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省林科院年度预算收入总额14,865.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708.33万元,上年结转2,157.1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75.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7,09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2022年度预算支出总额14,86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5.88万元,项目支出8,839.61万元。

表2:部门2022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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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算编制及安排

(1)部门预算编制

预算编制部门为省林科院,包括省林科院院本部,以及重点实验室、林业研究所、森林保护研究所、经济林木研究所、林产工业研究所、科技信息研究所、昆明树木园、热带林业研究所、漾濞核桃研究院和油茶研究所等10个科研院所。

(2)预算资金安排总体情况

2022年省林科院总计安排预算资金18,76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7.5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682.43万元,公用经费485.11万元);项目支出13601.88万元,包括年初预算批复项目支出570万元,年中追加项目支出7,144.8万元(省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2,758万元,省级预算内安排投资5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安排1,453.7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433.1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和事业收入安排项目支出5,887.08万元。

(3)部门“三公”经费

2022年省林科院“三公”经费安排10.03万元,较上年减少25.67万元,减幅66.33%,其中:公务接待费1.70万元,与上年(13万元)对比减少11.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1.33万元,与上年对比(25.70万元)减少14.37万元。

(4)决算情况

①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根据省林科院2022年决算报表,省林科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18,76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7.54万元,占总支出的27.53%;项目支出8,444.49万元,占总支出的44.99%,年末结转和结余5,157.39万元,占总支出的27.48%。

2022年省林科院全年预算数18,769.42万元,预算执行数为13,612.0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2.52%。

②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3万元,支出决算为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4万元,下降14.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3万元,下降14.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2.82%。具体详见下表。

表4:“三公”经费使用对比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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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批复(下达)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2022年省财政厅和省林草局未对省林科院批复(下达)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结合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年度重点工作和年度资金支出结构,全面梳理部门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重大科研调查研究方面。纵深推进重点领域的科研调查研究,强化创新引领,提升林草科技支撑。一是持续推进树木园内部建设,提升林草科技对外展示水平,树立云南林草面向国内国际宣传形象。二是组织好各类科研项目实施,积极主动融入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安全等工作,强化新技术利用、发明,实现科研项目完成率100%,科研成果转化资金年增长率达20%以上。三是结合全院或重点实验室重点项目关键技术攻关需求,建立开放基金项目成效公开机制,设置、优选、公布项目,提升重点实验室影响力,持续推动并完成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实验室建设,四是开展保护遗传学和分子辅助育种、植物生长关键生态因子调控技术和植物活性成分分离与鉴定等研究,促进云南重要特色树种优良种质创新和珍稀濒危树种高效培育技术研发,100%完成林木良种选育。五是提高科研产出,积极组织申报各类项目,组织成果鉴定和申报成果奖励1-2项;发表论文(含论著)30篇(部)以上;完成各类知识产权(含专利、标准等)10项(件)以上。

(2)科技创新研究方面。探索发布研究平台功能发挥成效。一是围绕国家战略和全省林草事业发展需要,系统推进林草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打造高水平创新平台,进一步夯实林草科技创新基础,年度内科研平台建设完成率实现100%;二是组织对各重点实验室、野外观测台站、工程中心、检验检测中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启动建设等现有研究平台在年内具体发挥作用。完成建立省林科院成果转化库,并公开公布可转化成果不低于10项,完成成果转化不低于5项。

(3)学术交流与合作方面。深入开展国内和国际合作交流,推进科研工作。一是加强与国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深入推进与地州的科技合作,实施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亚太森林组织资助项目等国际合作项目。二是总结好APFNet、UNDP项目成效,并加强宣传;组织争取科技厅、商务厅等部门2-3项国际合作项目。

(4)科技队伍建设方面。一是进一步建立及完善适于林草科技事业发展的科研激励机制和人才引进机制。二是扩展林草科技人才队伍规模,提升人才科研创新水平,加强学科建设和在研项目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团队建设,积极组织好各类项目的申报,推荐申报省创新团队1个。三是建立青年科技人员交流机制,组织开展3-4次学术交流,提高交流数量和质量;做好学委会到期改选工作,发挥好创新智库作用。

(四)组织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省林科院为加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调整、预算考核等环节的工作,制定了预算业务管理办法并形成正式文件执行。适用于省林科院院本部及所属科研院所。根据省林科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年度建设目标和任务及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各部门(单位)按年度(周期)编报综合性财务收支预算。

 2.主管部门及实施部门的各自职责情况

(1)院党组会议是预算决策机构,主要职责:确定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审议预算建议草案;监督预算执行与审议预算调整方案。

(2)办公室是预算职能机构,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督查督办、新闻宣传、安全保卫、政务公开、保密、建议等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拟订省林科院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财务科主要职责:拟订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算、决算,统筹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负责财务、国有资产台账管理、绩效管理及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专项经费和投资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3)院本级各处室、下属科研院所(以下简称“各单位”)是预算执行机构,主要职责:一方面,根据“十四五”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本部门年度预算方案,履行本单位的预算支出责任;编报本单位具体预算执行方案和用款计划;严格执行预算,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据实提出预算调整建议,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开展本单位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并配合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另一方面,院本级各处室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林草局相关要求以及林业科技战略部署,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任务,并将各项任务分解下达至各下属事业单位。各下属事业单位具体开展相关工作,并严格履行职责,开展相关工作,并积极配合各级部门的相关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省林科院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考察部门预算执行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制度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相关工作,在此基础上发现问题并总结经验,为省林科院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提升履职效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参考。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省林科院院本级各处室、下属科研院所。评价的资金范围包括财政预算资金18,769.42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及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和评价内容,运用简便、实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规范进行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依据合法、标准统一、资料可靠、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本次绩效评价根据评价对象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发现问题提出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并及时整改落实。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拟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有三级指标,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25个。在确定绩效指标评价维度时按照《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的要求,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维度综合评价。在确定评价内容和标准时,按照部门职能职责任务分解情况,结合工作计划,以反映部门履职效益,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内容和标准。

1.反映项目决策、管理的关键环节。按照主管部门的职责和专项资金管理的程序,在设置决策指标时,以目标设置的准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和预算执行明确性为主。在设置过程指标时,紧紧围绕部门职能,中长期规划和“十四五”规划等合理性设置指标,反映部门整体管理情况。

2.反映部门履职效率和成效方面的主要产出和综合效益。在设置职责履行和履职成效指标时,围绕项目年度任务分解情况,以反映省林科院为主的履职情况。

3.绩效评价方法

(1)综合比较法:对部门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维度的比较方法。对于实施目的明确,实施计划清晰的项目内容,将当期实施情况与预先计划或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对于历史数据完整充分的项目支出内容,分析其历史上的价格变化及效益波动情况。

(2)资料查阅和政策解读:首先通过全面查阅被评价单位提交的项目相关资料,主要包括项目预算安排、项目管理制度文件、项目资金使用相关凭证、项目实施完成相关统计数据,工作总结、贯彻执行的有关政策文件,项目实施档案资料等。

(3)因素分析法:将影响投入和产生的各项因素罗列出来进行分析,并将投入产出比进行计算据以评价的一种方法,如该项目中实施进度缓慢影响因素较多,评价中仅对客观、主观、外环境和内环境等进行因素分析及评价。

(4)公众评判法:对于无法用指标计量其效益的情形,基于水利项目社会公共服务及产品的属性,通过选择项目相关方进行综合评价,如开展科研工作人员、项目受益方、社会监督方等,进行访谈、问卷或抽样调查以评判其效益,社会公众的认同度高低为其评价标准。

4.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为:开展项目前期调研,编制实施方案,实地评价,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1.开展项目前期调研

项目组对省林科院开展访谈和实地调研,获取相关文件和资料,了解项目开展范围、资金下达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自评情况。

2.编制实施方案

根据前期调研情况,研究和分析相关政策和资料,编制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省林科院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

3.实地评价

根据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深入部门和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评价,开展调研访谈、现场踏勘、问卷调查,资料收集等,审核及分析部门总体层面数据,为项目分析和评价报告提供客观的数据和相关佐证材料,根据评价工作方案和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

4.撰写报告

根据实地评价结果,整理、汇总信息资料,研究分析数据及问卷调查结果,形成报告,向评价相关方征求意见,在充分考虑评价相关方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绩效评价报告。 

5.出具绩效评价报告:按规范要求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81.77分,评价等级为“良”。得分情况详见下表和附件1。

表6: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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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结论:2022年省林科院部门整体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围绕省林草局“十四五”规划和部门“十四五”规划,总体上,切实高效履行其职能职责,各项任务开展顺利,主要为一是在重大科研调查研究方面,持续纵深推进重点领域的科研调查研究,组织好各类科研项目实施,实现科研项目完成率100%,提升林草科技支撑,科研成果转化资金年增长率达39.85%;结合全院或重点实验室重点项目关键技术攻关需求,推动省市县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实验室建设;100%完成林木良种选育,促进云南重要特色树种优良种质创新和珍稀濒危树种高效培育技术研发;积极开展产学研工作,与11个单位签订科研推广项目委托合同;积极组织申报各类项目,获批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6项、软件著作8项,共计获批28项,制定行业标准12项12项。

二是在科学技术课题研究方面,探索发布研究平台功能发挥成效。持续推动云南滇中高原森林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二期、云南广南石漠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云南省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重点实验室和高黎贡山森林生态系统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年度内科研平台建设完成率实现100%;组织对各重点实验室、野外观测台站、工程中心、检验检测中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启动建设等现有研究平台在年内具体发挥作用。完成建立省林科院成果转化库,并公开公布科技成果公开20项。

三是在学术交流与合作方面,深入开展国内和国际合作交流,开展中国-东盟林业科技合作第3届指导委员会与第2届青年学者研讨会等相关学术交流6次以上;组织昆明市国际(对外)科技合作基地建设等4项国际合作项目;加强与国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深入推进与地州的科技合作,实施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亚太森林组织资助项目等国际合作项目。并总结APFNet、UNDP项目成效,并加强宣传。

但存在以下问题:省林科院2022年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较大;年度工作计划编制有待提高,目标引领不强;科研项目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两方面。该项满分为12分,评价得分8.5分,得分率70.83%。具体分析如下:

1.目标设定

该项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2.5分,得分率50.00%。

绩效目标合理性方面,省林科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与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基本相符。但2022年部门工作计划未制定年度总体任务目标,缺乏总体引领,对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的制定约束力不足。

绩效指标明确性方面,一是部分绩效指标值无相应支撑依据和数据来源,如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事业收入项目专项资金中设置的指标“带动农户增收≥5000元/人”,实地评价中了解到,该指标在日常工作中未做明确统计,无法直接考核。

二是部门2022年度预算资金安排的项目,如基础研究计划专项资金、第四批重点研发(农业)专项资金、重点研发(农业领域)专项资金等科研项目,以及林草科技创新补助资金、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资金、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等重点项目均为跨年度实施项目,在2022年度尚未全面实现具体产出和预期效益,但所设置的项目绩效指标为以前年度预算资金对应项目实现的产出和效益,与2022年项目年度任务或计划数不相对应,也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不尽匹配。如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中设置指标“示范推广数量≥30000亩/个”,指标值与年度内实施的项目不相对应和匹配。

2.预算编制

该项指标分值7分,评价得分6分,得分率85.71%。

预算编制科学性方面,省林科院2022年预算编制、分配基本符合本部门职责、符合市委市政府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全口径编制部门预算,但2022年年初预算批复14,865.49万元,决算批复18,769.42万元,差异率达26.27%。

部门人员控制方面,整体上,省林科院2022年省林科院事业编制291名,截止2022年末在职职工262人,在职人员控制率90.03%,无编外人员、公益性岗位。

资金分配决策程序规范性。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资金分配权责清晰明确,预算资金分配可行性论证、单位及部门层面的评审环节规范,预算资金分配经部门内部领导签批、“三重一大”会议或院党组决议等程序。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情况包括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三个方面。该项满分为23分,绩效评价得分15.95分,得分率69.35%。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预算执行

该项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2.45分,得分率49%。

省林科院2022年实际完成的预算数13,612.03万元,财政部门实际下达预算数18,769.42万元,预算执行率72.52%。

项目支出结余结转方面,省林科院2022年实际完成项目的结余结转数5,157.39万元。财政部门批复的2022年度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3,612.03万元,项目支出结余结转率37.89%。

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方面,“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13.03万元,决算支出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3.22%。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4万元,下降14.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1.63万元,下降14.97%;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01万元,下降2.82%。

2.预算管理

该项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0.5分,得分率70%。

预算绩效管理有效性和预决算公开方面,省林科院按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求完成部门基础保障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绩效自评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方面,未充分结合部分重点项目跨年度实施等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与审核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与指标。部门预(决)算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进行公开。

管理制度健全性方面,部门制定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管理制度汇编》(2022年修订版)等单位内控制度,制度健全。

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省林科院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项资金中4.57万元用于拨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通排风系统维修工程款,维修工程款不属于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内容;其余资金使用规范,未发现资金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违规使用等情况。

3.资产管理

该项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得分率100%。

资产管理安全性和固定资产利用方面,部门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固定资产(含在建工程)及时入账。实际在用固定资产8,174.05万元,所有固定资产8,174.05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情况主要针对部门职责履行方面进行考核。该项满分为35分,得分31.92分,得分率91.2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科技创新研究方面,该项指标分值16分,评价得分14分,得分率87.5%。具体为:

(1)开展重点领域的科研调查研究,科研项目完成率100%。2022年省林科院对标林草科技创新未来发展趋势,紧紧抓住林草关键领域,围绕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碳中和、乡村振兴、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种质资源创制等方面的科技需求,开展并阶段性完成苍山综合科学考察、草地生态系统碳储量研究、木本森林蔬菜绿色种植关键技术研究等19项科研项目,形成执行报告,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

(2)林木良种选育方面,2022年省林科院围绕种质资源创制主要工作任务,完成芸香草、三芒草、尾稃草、云南松、思茅松、核桃等林木良种选育22种,完成率100%。

(3)食用林产品监测方面,省林科院按照《2022年云南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及产地环境风险监测方案》,2022年拟监测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2500批次,其中食用林产品1250批次,以及相对应的产地土壤1250批次。实际完成批次2506批,其中食用林产品1253批次,以及相对应的产地土壤1253批次。食用林产品监测超过2500批次,完成计划任务。

(4)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完成方面,2022年省林科院共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人才培养及能力建设、云南省重点陆生野生动物疫病主动监测预警及检测初级实验室建设项目和云南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三个项目。根据项目任务书人才培养及能力建设和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计划2022年12月完成,但截至评价日,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未全面完成和验收,项目完成率50%。

(5)科技创新项目验收合格方面,2022年省林科院共计开展16项科技创新项目,根据省林科院2023年10月23日《关于开展2022年省林草局科技创新补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科技创新项目计划于11月完成验收,截至评价日,科技创新项目尚未验收。

(6)行业标准制定方面,截至2022年12月,省林科院已通过初审的绿色食品核桃生产操作规程等行业标准12项,完成计划10项的任务目标。

(7)科技创新专利方面,2022年度省林科院共申报发明专利52项、实用新型专利22项、软件著作权11项,获批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6项、软件著作8项,共计获批28项,完成任务目标。

(8)论文发表方面,2022年度省林科院共发表高等级论文56篇,其中SCI收录21篇,CSCD收录10篇,中文核心收录14篇,科技核心收录9篇,其它公开发行文章2篇,完成30篇的任务目标。

2.科研平台建设方面,该项指标分值8分,评价得分8分,得分率100%。2022年,省林科院共获批4个科研平台建设任务,分别为云南省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重点实验室、高黎贡山森林生态系统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云南滇中高原森林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二期、云南广南石漠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截至2023年10月,4个科研平台均按计划顺利实施,其中云南滇中高原森林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二期和云南广南石漠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已完成基本建设,计划于2023年11月开展验收工作。云南省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重点实验室和高黎贡山森林生态系统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仍在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的实施期限内,项目处于筹备验收材料阶段,计划于2024年3月前在省科技厅科技管理系统上提交材料并等待验收。

3.学术交流与合作。该项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得分率100%。

(1)2022年省林科院计划开展不少于4次的学术交流数活动,实际开展6次以上。

(2)2022年省林科院计划开展不少于3次组织国际合作项目,实际开展4项。

4.林草科技宣传与推广方面,该项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3.92分,得分率78.4%。

(1)2022年省林科院涉及林草科技宣传与推广人员培训内容共计23个项目,根据各林草科技宣传与推广项目任务书或实施方案,共计划完成5515人次培训工作,实际完成3463人,培训完成率63.95%。

(2)2022年省林科院涉及林草科技宣传与推广示范基地建设内容共计22个项目,根据各林草科技宣传与推广项目任务书或实施方案,共计划完成示范基地建设9014亩,实际完成7943亩,示范基地面积建设完成率88.12%。

(四)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果包括履职成效、满意度两方面。该项满分为30分,得分25.4分,得分率84.67%。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科技创新研究成效方面,该项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9.69分,得分率96.9%。

(1)科研成果转化资金方面,2022年省林科院完成科研成果转化资金331.75万元,较上年科研成果转化资金237,21万元,增长94.54万元,增长39.85%。

(2)科技成果公开方面,根据国家林草成果库2022年科技成果登记清单,2022年省林科院共计公开科技成果数19项,并上传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成果库,完成计划公开10项的任务目标。

(3)项目区带动周边辐射面积方面,2022年省林科院涉及林草科技宣传与推广辐射带动建设面积内容共计16个项目,根据各林草科技宣传与推广项目任务书或实施方案,共计划完成辐射带动建设25030亩,实际完成29600亩,项目区周边的带动辐射面积完成率84.56%。

(4)带动农户增收方面,2022年省林科院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西部产区核桃优质轻简高效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在云南省云龙县大栗树乡黑龙箐村建立了龙佳核桃丰产栽培示范基地56亩,该基地所用土地属于2户农户,2022年经专家测产,基地青果产量达918.78公斤/亩,比原产量高470.97公斤/亩。按当地核桃青果收购价2元/公斤计算,基地每户农户平均增收2.64万元,按每户5人计算,每人约增收0.53万元。子课题“油橄榄优质轻简高效栽培技术集成与示范”,在云南省玉龙县大具乡金江村建立了油橄榄丰产栽培示范基地856亩,该基地所用土地属于155户农户。2022年经专家测产,基地果实产量达785.6公斤/亩,比原产量高595.68公斤/亩,按当地果实收购价8元/公斤计算,该基地共增收407.92万元,平均每户农户增收2.63万元。按每户5人计,平均每人增收0.53万元。实现带动每户农户增收0.5万元以上的任务目标。

⑤产学研单位合作方面,2022年省林科院依托于云南特色木本森林蔬菜高效培育技术推广示范等8个项目,共与芒市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热带林业研究所等11个单位签订科研推广项目委托合同,开展产学研单位合作,制定研究任务与考核指标。

2.科技创新体系保障方面,该项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71分,得分率94.2%。

(1)2022年省林科院在研项目144项,分属油茶所、漾濞院、树木园、森保所、林研所、林化所、经济林所等7个科研院所和院重点实验室、科研处、行政处等处室,在研项目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持续开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和乡村振兴为主的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示范,以及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基地,木本油料、用材树种、森林蔬菜、乡土树种等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完善种质资源保护、松毛虫病毒实验室和杀虫剂中试车间等科研设施建设等重点方向,项目选题针对性强,目标需求凝练准确,研发的成果与林草实际相符。

(2)科研人员保障方面,根据问卷调查显示,受访的262名科研人员中,150名科研人员对于省林科院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的工作较为满意,认为人才培养和引进到位,能有效提升科研能力;74名科研人员基本满意该项工作,认为人才培养和引进存在困难,提升科研能力效果一般。

3.科研平台建设成效方面,该项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得分率100%。

科研平台协作和共享机制建设和成果发布方面,一是2022年省林科院与怒江州人民政府、昆明园林绿化局、北京林业大学、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新华书店集团、西南林业大学、云南省政策发展中心、富宁县人民政府、文山州人民政府等单位,就林业产业发展、林业科技推广、乡村振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签订框架合作协议或战略合作协议,深度推进与州(市)县林草局和基层林科所(院)的纵向合作,建立带动基层林科所(院)共同发展的林草研究联席体系,与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分类横向合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人才共享、成果互惠的联动机制。二是立足于实验设备仪器平台共享的目标进行前期尝试,年度内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开放共享19次,其中支持院内其它部门共享8次,支持院外共享11次,主要是支持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云南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共计11名学生开展毕业论文相关实验;通过经常性的运行管理践行《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规范实验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规和管理。三是松材线虫防控平台多方位参与全省各级林草部门防控松材线虫病防控的技术支撑工作,年度内配合省林检局组成的4个调研小组,完成了全省16个州(市)的松材线虫病防控调研;承担了昆明市、文山州等州市、县、区的“松材线虫五年攻坚行动方案”编制;与防治公司合作,利用无人机对西山区的39261亩松林进行了集中式全覆盖药物防治,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传播。四是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平台,创新性搭建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专业技术交流与合作平台,为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建设积极做好技术支撑,不断提升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能力。

4.林草科技影响力,该项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得分率100%。

(1)2022年省林科院总结APFNet、UNDP等项目成效,形成《UNDP项目成效报告》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与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组织(APFNet)林业科技合作成效总结报告》,并制作宣传手册和材料。

(2)核心期刊引频方面,2022年《西部林业科学》2021—2022年共登载科学研究论文287篇,论文引频数量1067次,平均年引频数量为533.5次,下载频次为119838次,引用参考文献为7433次。

5.科研人员满意度方面,该项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1分,得分率20%。

本次共计发放问卷280份,回收有效问卷263份,其中满意度问卷187份,综合统计满意度为71.1%。具体详见附件4。通过科研人员满意度调查,省林科院科研人员提出在科学技术宣传、普及工作、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等方面仍有待加强,同时提出加强科研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引进和科研环境提升等方面的需求。

五、取得成效

(一)科技项目和平台申报成效显著

2022年省林科院各类项目到位资金1.32亿元,作为第一单位新申报科技项目68项、获批 42项,项目的科研显示度、项目数量及资金到位实现突破。其中,“高黎贡山生态功能提升与入侵植物物种防控技术”为省林科院建院以来牵头承担的第一个科技部重点研发项目,在省级林科院位居全国前列,成为省级科研院所通过项目,实施“走出去、请进来”,以项目带动地方发展,提升地方科研单位能力的示范。二是牵头承担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专项重大项目“苍山综合科学考察”,为省林科院首个基础研究重大项目,为云南省林草部门下一步实施大量的保护地科学考察提供良好示范。

(二)科技创新成果取得新进展

一是2022年省林科院选育出1个油橄榄国家级良种,适应性广,含油率最高达到了35%;选育出1个油橄榄砧木良种,为全球第一个抗酸性粘性土壤良种,扩大了云南油橄榄的适生范围;选育出2个叶、梢、花、果、仁衣均为鲜红色的深纹核桃新品种,具耐寒、高产、稳产、适应性强,口感佳的特点,果期为初冬季,投产上市后可实现冬季食用新鲜核桃。筛选出思茅松优良单株135株,云南松85株,秃杉150株,补充了用材林的遗传资源。研究掌握了景东翅子树、云南蓝果树、蒜头果的种群动态变化机制及物种濒危机理,为保育及可持续利用奠定了基础。二是“云南高原湿地和公路沿线乡土绿化植物产业化培育技术及应用”和“云南油茶全产业链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经成果评价,分别达到国内先进和国际先进水平。

(三)林草科技成果示范作用显著

2022年省林科院围绕云南省木本油料、林下经济等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实施了核桃、油橄榄、蒜头果、特色木本蔬菜高效栽培技术示范及石漠化地区植被生态修复生态环境保护修护技术示范,建成8个示范与推广基地,面积2000 余亩,全面提升林草科技成果转化率,带动林农收入增长。

六、存在问题

(一)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较大

经对比年初预算批复和决算报表,部门2022年年初预算批复14,865.49万元,决算批复18,769.42万元,结余结转资金5,157.39万元,占部门总支出的27.48%。

(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引领不强

2022年度省林科院工作计划仅分解各工作内容至各处室,未细化和明确年度总体任务目标,并细化分解任务指标,对年度工作任务缺乏总体引领,导致2022年度拟实施内容与部门“十四五”规划衔接不紧密,各项工作任务之间的联动协同要求和重点方向不够明确,约束力不足。

(三)科研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加强

省林科院实施的科研项目较常规预算项目来说,项目具有周期性、长期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科研成果具有间接性、延时性和长期性,项目的推进实施、成效体现,客观上与财政预算及绩效管理年度性并不一致。实地评价发现,省林科院的科研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重业务管理,轻绩效管理的问题,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痛点。主要为:

一是科研项目绩效目标的年度代表性不强。2022年度预算资金支持实施的科研项目中,如基础研究计划专项资金、第四批重点研发(农业)专项资金、重点研发(农业领域)专项资金、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资金等项目,各项目作为一个整体编制预算和开展绩效管理,遵循财政预算年度内的相关要求,而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省林科院以研究类别、研究对象、研究领域等方面将项目拆分为若干个实施子项,涵盖种质资源、树种研究、技术研发等林业科学研究的各方面,研究类别、对象和领域之间的有较大差异性,各子项年度内任务要求不一,造成各实施子项在2022年内实施进度、预期产出和效益均有不同,如科研成果转化、辐射带动面积、品种选育、产量增加、农户增收、培训人次等工作任务和指标,机械叠加各实施子项的相关产出与效益,作为科研项目整体的任务目标和指标,代表性不强,也不能从整体上体现该科研项目的总体情况和绩效管理科学性、准确性。

二是科研项目预期产出、预期效益与年度预算资金错位。省林科院科研项目存在周期性,2022年预算资金安排实施的项目在年度内无法形成有效产出与效益,而2022年度内实现的产出与效益为以前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项目,如“科技成果转化、带动面积、农户增收”等效益指标,在预算年度内无法实现,形成2022年度实现的产出与效益与2022年度财政预算资金的关联度不强,资金与效益错位的情况。

三是预算绩效监控和自主评价考核机制不健全,绩效管理的跟踪、问效措施落实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作为衡量和考核科研项目预算资金投入产出效益的关键措施,需要预算绩效监管及评价机制实时纠正预算执行实际情况偏离绩效目标问题,但从实际情况看,预算单位科研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中开展的监控和自评考核落实不到位,未通过绩效监控和自评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绩效目标实现以及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管理未落到实处、管理目标难以顺利实现等问题。

七、建议

(一)加强结余结转资金规范管理

针对结余结转资金较大的项目,省林科院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存量资金的盘活管理工作,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应落实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双监控”,在项目受阻的情况下,资金使用单位应及时上报项目实际情况对预算安排进行调整。

(二)强化目标引领,完善典型示范机制,扎实推进项目高质量开展

建议省林科院部门紧密围绕“十四五”规划任务目标,做好以后年度的细化分解任务工作,明确年度总体任务目标,突出重大科研调查研究、科学技术课题研究、学术交流与合作、科技宣传培训等各项职能职责的年度任务,明确并细化制定年度预算资金执行计划或实施细则,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扎实各部门的职责,按原则进行项目资金分配,让资金使用的着陆点更具时效性,完成的任务与资金安排对应性强,并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强化科研项目管理,推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推动项目管理从重数量、重过程向重质量、重结果转变。明确设定科研项目绩效目标,项目任务书要按照分类评价要求提出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申报书和任务书要有科学合理、具体明确的项目绩效目标和适用于考核的绩效指标,并按照关键节点设定明确、细化的阶段性目标,用于判断实质性进展;立项评审时应审核绩效目标与指标,审核相符性、创新性、可行性、可考核性,突出和加强项目各关键环节考核。

二是实行科研项目绩效分类管理和评价。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应重点关注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新规律的重大原创性和科学价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需求中关键科学问题的效能、支撑技术和产品开发的效果、代表性论文等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有针对性的设置此类项目的绩效目标与核心指标。技术和产品开发类项目重点关注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关键部件等的创新性、成熟度、稳定性、可靠性,绩效目标与核心指标突出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及其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支撑引领行业产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应用示范类项目绩效评价以规模化应用、行业内推广为导向,重点关注集成性、先进性、经济适用性、辐射带动作用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是严格依据任务书开展绩效管理。强化契约精神,严格按照任务书的约定逐项考核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作出明确结论,应用研究类型项目要突出技术指标刚性要求,突出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实施效果,对提交评价的论文、专利等作出数量限制规定。目标导向类项目可在结束后2—3年内进行绩效跟踪评价和管理,重点关注项目成果转移转化、应用推广以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是加强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绩效管理结果应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以及相关研发、管理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业绩考核的参考依据。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在后续项目支持、表彰奖励等工作中给予倾斜。更加注重科研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不得简单计算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


八、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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